进入破产程序近一年后,新华信托正式宣布破产。
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信托是《信托法》颁布后第一家破产的信托公司。
业界观察人士表示,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给信托同业提出了警醒:信托公司市场化退市的序幕已经正式拉开,而退幕的形式既可以是和缓的,也可以是像新华信托这样惨烈的,不存在托底的问题。
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天津创富破产
2022年6月16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清算的请示》获得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
2022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7月14日,该院裁定受理对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创富”)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7月15日,该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新华信托于1998年4月20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42亿元。天津创富于2013年11月19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以2022年7月6日为基准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固有财产评估价值总计29.84亿元,其中新华信托办公大楼评估值为4.35亿元,持有的珠海融凯LP收益权评估值为3.62亿元,持有的新华基金股权评估值为2.96亿元,作为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产品受益权评估值为12.24亿元,应收账款评估值为4.97亿元,其他资产评估值为1.7亿元。
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第一批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6.42亿元。该院认为,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该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天津新华创富破产。
“一张都不能少”只是一厢情愿
截至2022年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5893.44亿元,增幅为2.87%。
1月13日,银保监会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部署加快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积极推动信托等非银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等等。
在积极推动信托等非银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方面,银保监会非银部党支部表示,要着力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校正功能定位偏差,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在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中充分发挥专营化特色、专业化能力,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产业结构转型、扩大内需等方面提供特色金融支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认为,“不能简单地把新华信托破产看作普通的企业破产事件。第一,新华信托是持牌的金融机构,受到银保监会等机构的严格监管;第二,新华信托是信托机构。按照《信托法》的定义,信托是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的基础和前提下的,对于这样以信任为重要前提和第一要素的持牌金融机构实施破产清算,对整个行业的经营发展都有极为深远的负面影响。”
他表示,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给信托同业提出了警醒:信托公司市场化退市的序幕已经正式拉开,而退幕的形式既可以是和缓的,也可以是像新华信托这样惨烈的,不存在托底的问题。同时也再一次说明,所谓的“信托牌照具有稀缺性,一张都不能少”的说法,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则表示,通过破产重组,一方面能够有效化解处置潜在的风险,进一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相关破产工作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为投资人和相关各方提供适当保护。“目前来讲,新华信托破产属于行业的个别现象。从信托行业来讲,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