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救儿子代购管制药被认定贩毒 当事人:我不认可“定罪不起诉”_今日要闻_资讯_微发贸易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母亲为救儿子代购管制药被认定贩毒 当事人:我不认可“定罪不起诉”

   日期:2021-11-25 00:54: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72    
核心提示:11月23日上午,“毒贩”母亲李芳收到了郑州市中牟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11月23日上午,“毒贩”母亲李芳收到了郑州市中牟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虽然检方决定不起诉,但李芳心里很难受,因为中牟县检察院认为,李芳构成了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只因“为子女治病诱发犯罪”“未获利”等原因,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才决定不予起诉。李芳表示,不认可检方仍然认为其构成毒品犯罪,“我坚持认为,我只是一名为了给孩子治病的母亲,不是毒品贩子。”

此前,红星新闻刊发的《“毒贩”母亲》报道指出,河南郑州一名35岁的母亲李芳(化名),其1岁零9个月的儿子罹患一种罕见的癫痫症。在医生介绍下,李芳开始购买一款药物氯巴占,用于幼儿疾病治疗。在不少国家,氯巴占是获批上市、普遍用于癫痫疾病治疗的药物;但在国内,它在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单中。

母亲为救儿子代购管制药被认定贩毒 当事人:我不认可“定罪不起诉”

李芳及其他病友一直从代购者手中获取药物;今年7月,一名代购者“为了逃避海关检查”,要了李芳的地址,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寄给李芳,李芳再将包裹转寄给代购者。随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警方以“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对李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李芳认为,根据2015年最高法出台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出于医疗目的,贩卖管制类精麻药物的行为,不以涉毒罪名定罪处罚;检方虽然不予起诉,但仍然认为其构成毒品犯罪。

记者电话联系到本案承办人、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员石会勇。石会勇表示,暂未注意到相关报道,他不便接受采访。

 
标签: 母亲为救儿子代购管制药被认定贩毒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发贸易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发贸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cn.tianlu58.com/news/wfmy41137.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SiteMap  |  粤ICP备13065087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贸易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wfmy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