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徐美慧)记者今日(11月16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相关要求,实施好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同时,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定价权限、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规定。
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规模大、班型及授课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管理办法还重点细化了定价规则、社会监督两大方面内容。
在定价规则方面,按照国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
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定价规则。一方面,明确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由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定价班型也进行了明确。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将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