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吴某在邓某经营的文印店打印资料时,不慎踩到邓某饲养的宠物狗,导致左脚被咬伤。随后,吴某前往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并自行支付了费用。三周后,吴某发现自己在接种疫苗时已经怀孕,担心疫苗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她选择了终止妊娠。
吴某认为,邓某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请求邓某赔偿疫苗费用及因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邓某则辩称,吴某是因为自己踩到宠物狗才被咬伤,且注射狂犬病疫苗并不必然影响胎儿发育,因此终止妊娠的后果应由吴某自行承担。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饲养的宠物狗将吴某咬伤,邓某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吴某误踩宠物狗导致被咬,也存在过失,故应减轻邓某的责任。此外,吴某因担心疫苗对胎儿不利而选择终止妊娠,符合普通人的医学认知。因此,法院判决邓某赔偿吴某注射狂犬病疫苗与终止妊娠手术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一半,共计2114.83元。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尽管医学上尚无定论证明狂犬病疫苗会影响胎儿发育,但疫苗使用说明中提示“孕妇慎用”,意味着可能存在风险。吴某在被犬只咬伤后注射疫苗,并在发现怀孕后选择终止妊娠,这一行为符合常理。鉴于吴某误踩宠物狗也有一定过失,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