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足协针对3月30日中超联赛中,北京国安未按规定时间离开球队休息室导致比赛开球时间延误一事,处罚人民币4万元。
4月3日,中国足球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针对此前北京国安未按规定时间离开球队休息室进入比赛场地、导致比赛开球时间延误一事,作出处罚人民币4万元的决定。
处罚决定称,3月30日,中超联赛第三轮第18场,武汉三镇与北京国安的比赛在武汉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北京国安按规定时间离开球队休息室进入比赛场地,导致比赛开球时间延误,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作出处罚,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罚款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