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女医生控告前夫使用激素投毒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高某森提起公诉。
此前2019年7月,医生刘畅(化名)公开举报称,自己遭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使用大量激素药物“投毒”。举报信提到,2016年10月,即结婚一年多后,刘畅出现了视物模糊、腿部抽筋、体重增加等症状。检查时医生怀疑,她是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导致。
2017年9月,两人吵架分居后,刘畅家属在其家中发现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等大量药品,刘畅怀疑丈夫高某森“投毒”。
经过多年奔波,2022年3月,当地警方认为刘畅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侦查。同年4月,高某森被当地检察机关正式批捕。
庭审结束后,刘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前夫高某森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法律从轻处罚。“但我拒绝任何赔偿,也不接受对方的认罪,希望法院从重判决”。
法院以涉及当事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当天下午,法院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婚后出现怪症,怀疑医生丈夫投毒
2019年7月,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女医生刘畅(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布名为《实名举报费县医生长期盗取医院大量药品,多次下毒谋杀妻子》的文章,引发网络关注。
刘畅在上述文章中称,前夫高某森是费县梁邱卫生院儿科的医生。先前,两人是同一所医科学校的师兄妹,恋爱几年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与高某森在2015年领了结婚证,婚后,两人居住于刘畅父母家里。
2016年6月,在补办婚礼两个月后,刘畅发现饮用的水和牛奶有味道,当时她以为牛奶过期,还问过丈夫此事,但并未特别在意。10月,她出现全身疼痛、手脚不时抽搐,脸部肿胀变形的情况,本想去医院检查治疗,但被高某森劝说,“他说不需要去医院浪费钱,在家里打几天吊瓶就可以了。”
同年11月,刘畅的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出现了视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状。短短20天时间里,她的体重增加了十多斤,腿部、腹部皮肤出现大量裂纹。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费县医院检查,发现血糖已经达到18.5mmol/L,是正常人的三倍以上。医生怀疑其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甚至怀疑她得了库欣病,这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耗竭性疾病。
后来,刘畅又辗转多家医院就诊。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排除了患有库欣病的可能,却始终无法判断病因,最终确诊为Ⅱ型糖尿病。
出院后半年,刘畅的体重逐渐减轻,身体各项机能也都恢复正常,“Ⅱ型糖尿病是一种终身疾病,我以为自己以后都需要长期吃药,好转之后也有点纳闷。”
2017年9月,刘畅和高某森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者提出离婚后,两人开始分居。不久,刘畅的母亲在家里整理衣物时,发现大量药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
公开资料显示,地塞米松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的作用,临床上主要用于过敏性及自身免疫性疾病。刘畅称,医院一般是肾脏内科会大量使用这个激素,而高某森曾在该科室工作过。
回想过去种种异常,刘畅开始怀疑,丈夫高某森可能想利用激素类药物给自己“下毒”。
刘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两人确实存在矛盾,但这不足以让高某森动了杀心。不过,在长期相处的过程中,她也发现了对方的异常,“他因为一句话,在亲戚家门口给活人焚香祭拜;婚前骗我买了房子,事实上并没有。当时能感觉到他和别人不一样,但我们还有感情,也没想过杀人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曾购买81支地塞米松
2017年9月开始,刘畅开始四处奔走申诉。她曾向当地派出所和费县卫健局反映,但并未得到重视。“派出所只是做了接警登记,卫健局也只是查明了高某森违规取药。”
费县卫生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显示,高某森未经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其中,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高某森从梁邱中心卫生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
但对于刘畅因高某森给其用药导致身体患病引起不良后果,要求追究高某森责任的诉求,该局表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家中实施的输液行为,双方各执一词,我局无法对具体问题作出调查,澄清事实。”
“当时警方做笔录,高某森说使用地塞米松是误用药物。但如果只是误用,为什么在我发病之后陪诊时,面对医生的询问,他始终没有提到使用激素呢?”刘畅说。
后续,刘畅多次向当地警方、卫生局、信访部门等举报。2019年6月,山东省《问政》节目报道此事,费县公安局开始启动调查。7月,她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此事引发网络关注。
同年7月16日,疑似高某森本人的网友发文回应此事,否认了刘畅的指控。其称,刘畅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为节省治疗费用,主动让自己在家中输液治疗,且整个用药过程,对方一直知晓;前妻身体出现异常后,他也向医生反映了使用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的情况。
但刘畅强调,自己是在2016年11月才检查出腰椎间盘突出症,当时是身体已经出现了激素反应,不得不去做检查,“而且就诊记录中也没有出现使用地塞米松的情况”。
2022年3月18日,刘畅的案件终于迎来进展。费县警方立案侦查此事,4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费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她在2016年11月份到医院检查时发现的“血糖升高”,与使用激素类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外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与使用激素类药物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不会于当时即出现满月脸、水牛背等典型临床表现,考虑使用激素类药物应该有一段时间等等。
或系模仿赤峰医生投毒案
1月9日,刘畅的案件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高某森提起公诉。法院称,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
开庭前,刘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放弃民事赔偿,也拒绝调解,“他(前夫高某森)让我终身残疾,这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只希望能从严从重判决。”
事发至今,刘畅已为自己的案件奔波6年。她称,先前一直没能取得进展,自己的精神受到打击,一度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另一方面,由于身体落下终身残疾,双腿股骨头呈无菌性坏死,无法长期站立、行走,她只能从临床科室调岗后勤。“股骨头坏死是不可逆的损伤,我的骨头像饼干一样脆,后续还要进行陶瓷髋关节置换手术,我这后半生要承受一般人想象不到的痛苦。”
值得关注的是,在刘畅案发生前不久,内蒙古赤峰曾宣判了同类案件。报道显示,2014年3月起,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副主任田继伟在两年时间内,持续向主任张某水杯中下药,导致张某患上股骨头坏死等多种疾病。后者发现被下药后,数次用手机偷录对方投药过程,并在做出相关证言后服药自杀。2017年4月,田继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高某森正是模仿上述作案。“他交代了作案动机,说我们生活上有摩擦,看我不顺眼,又感觉到我们家里人看不起他,在网上看了使用激素杀人的报道之后,想模仿这个教训教训我,给点颜色瞧瞧。”
刘畅还提到,高某森在最后陈述时提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检察机关则表示,鉴于高瑞森作案手段残忍,用所学专业知识杀害枕边人,社会影响恶劣,不但给受害人造成重伤二级的伤害,且激素导致的长远伤害包括激素性青光眼和白内障等不可预估,社会影响恶劣,建议从重处罚。
“我受过教育,有一份好工作,我本来应该享受年轻,享受我的人生,但因为一段不幸的婚姻,因为他,这一切都改变了”,刘畅说。
此外,案发前当地卫健和政法部门曾与刘畅沟通,案件审判后将启动全面复盘倒查,追究医院对药品监管不严的责任,同时倒查办案人员,追责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