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咸阳旬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旬邑信合”)丈八寺信用社发生一起客户经理利用职务身份诈骗数十名农民贷款案,共计705.6万余元。
近日,微发贸易网了解到,该客户经理王某因在外赌博欠债开始作案,今年11月该案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蹊跷的是,案发后涉事信用社曾向王某及其母亲办理保证贷款400多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受害人的贷款和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已30多天,仍有数名受害人未获退赔。
据王某的家属透露,王某的母亲现在连生活费都拿不出来,在做临时工,一个月挣一千来块钱,王某的父亲在当地信用社正常上班,“还扣着工资呢。”
旬邑信合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2年7月6日案发后,为了维护贷户的权益利益,尽力为贷户挽损,王某及其家人贷款,负债还钱。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多名受害人表示,希望能尽快结清他们名下背负的贷款和利息,恢复征信,回归正常生活。
村民“被”贷款却不知情
冬日的旬邑县土桥镇丈八寺村,寒风凛冽,比较冷清。案发前,王某就在村里的丈八寺信用社任客户经理,被他诈骗的多数贷户是附近的农民。
12月13日,微发贸易网记者在该村走访时看到,进出信用社办理业务的村民不多。张艳和丈夫趁工作空隙,又来到信用社询问因王某诈骗而背负贷款退赔一事。当日,二人从信用社刘姓主任口中得到的回复依然是:“按照判决书执行。”
2022年6月22日,张艳收到了陕西信合发来的贷款逾期短信通知,她这才得知自己名下背负了20万元贷款,征信也出现了问题。
张艳的丈夫打电话询问王某,王某承认其在张艳名下贷了20万元,“王某当时让我们不要管,由他处理。”后来,张艳发现,这20万元贷款被转到了尾号5477的银行账号上。
当时,其他村民也有与张艳类似的遭遇。
2021年11月19日,村民张某某陪丈夫到丈八寺信用社申请3万元扶贫贷款,办理手续时王某让他们提供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银行卡号等资料,还在资料上签名、按指纹。王某还拿张某某的手机下载东西,并让其进行了人脸识别。张某某称,当时她并不知道王某在干什么,当日他们申请的3万元贷款放款,这笔贷款在丈夫名下,自己名下并无贷款。
记者注意到,有信息显示,2021年11月19日,张某某银行账户收到20万元贷款,这20万元在几天内转入王某的银行账户。不过,张某某表示,她并不清楚自己名下有20万元贷款,“资料里不是我签的字,照片也不是我的。”
据村民马某某回忆,2022年1月21日,她和丈夫找王某办了20万元贷款,后被王某以急需完成存款任务为由拿走使用,并称同年五六月份归还。马某某说,当时她和丈夫觉得王某先帮他们贷了款,不好意思拒绝,就同意了,“王某在我手机上不知怎么操作了一下就好了,并看到王某把这20万元从我的卡上转到焦某某的卡上,听信合工作人员说焦某某是王某的亲戚。”后来,王某并未如约还钱。
利用身份骗取客户信贷资金
不久后,张艳和丈夫了解到,2022年5月至7月,陆续有旬邑信合的贷户报案,并“闹”到丈八寺信用社及王某家中,找王某处理贷款和利息。至此,王某骗取农民贷款一事,在当地传开。
记者获悉,2022年7月5日,时任丈八寺信用社主任卢某某反映王某与客户信贷资金往来存在异常。次日,旬邑信合对王某一事展开核查,当月将王某开除。2022年8月12日,旬邑信合报案称,信用社职工王某从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任丈八寺信用社客户经理期间,利用其身份骗取客户信贷资金27笔,共计414.2万元。旬邑县公安局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侦查,2022年10月10日将王某刑事拘留,2022年11月16日将其依法逮捕。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染上赌博,输得多了便到处借钱,要账的逼得紧了,他就产生了“借名贷款”的想法。
据王某供述,如今信合贷款比较方便,线上线下一体化,客户来把手续一办,在手机银行上录入信息,授信额由信贷员签,他再向分社主任打招呼,按照流程审批,当天最高限额20万元贷款可到贷户账号上。
王某利用贷户对其的信任,用三种手段进行诈骗。据他供述,一是让贷户办理完贷款纸质材料,他帮贷户开通手机银行,完成各项设置,当天贷款到贷户账号上,他用对方手机银行把钱转到自己卡上,然后删掉短信通知,告诉对方款没贷到,后面他按期还息,他事实用款;二是比如贷户需要3万元贷款,用上述方式把款贷到后,给贷户留够3万元,剩下的钱,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到自己卡上,他实际使用;三是贷户按照正常程序贷到款后,他以自己需要用款为由向对方借钱,还会编造需要完成存款任务等理由,让对方把钱借给他。
王某称,事发后,他和家人从旬邑信合贷款400多万元,还从亲戚处借了120多万元,用来处理上述贷户名下的贷款和利息,还剩部分未还。
获刑1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记者获取的一份旬邑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贷款诈骗罪、诈骗罪,向旬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某从2019年10月开始沾染赌博,因欠赌债,利用自己在旬邑信合任信贷员的职务便利,自2020年10月开始至2022年8月,诈骗旬邑县信合和部分贷户贷款共计705.6万余元,所骗赃款用于赌博挥霍。
其中,检方指控,王某共侵占银行资金474.1万元,王某编造自己需要完成存款任务或急需用钱等事由,还骗取了张艳等贷户的贷款。另据判决书显示,除了旬邑信合,该案受害人(贷户)有数十人。
旬邑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王某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辩称受害人名下的贷款已转贷至自己及家人名下,没有造成贷款逾期。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即使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也仅对部分受害人成立诈骗罪。
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贷款诈骗罪的罪名不当,应予更正。
法院表示,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涉及被告人职务侵占资金已转贷归还银行,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11月2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另外,责令被告人王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张艳等人共计200.5万元。
背负贷款且征信无法恢复
12月13日,张艳告诉记者,她和丈夫近日看到判决书时才恍然大悟,王某此前的行为是早有预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
2020年,因工作有交集,张艳的丈夫认识了王某。她回忆道,之前丈夫想贷款创业,便找王某帮忙,贷到款后,创业计划因故搁置,贷款并未使用。不久后,张艳家里买房,发现丈夫的征信有问题,查询得知丈夫信合账号下有一笔15万元的贷款,询问王某,对方称是银行电脑系统故障所致,“王某给我们办过贷款,已经对他产生了信任,当时就没多想。”不久后,这笔贷款和利息结清。
张艳说,起初丈夫在王某手里办贷款,王某收取了他们的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进行了人脸识别,“后来王某来我们家说,办的信合卡有问题,当时他拿我的手机操作了一下,很可能就是那天把20万元贷款转到了他的卡上。”直到最近看到上述判决书,她才确定当时的20万元贷款就是转到了王某的账号。
截至12月13日,上述判决生效已经过去30多天,王某并未按照判决退赔张艳20万元。张艳说,虽然她的信合账号未再扣除利息,但自己名下一直背负着20万元贷款,征信也无法恢复。
无奈之下,13日张艳和丈夫再次求助丈八寺信用社。上述刘姓主任表示,该案中信用社和张艳在内的数十名贷户都是受害者,“现在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找王某要钱。”
张艳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曾去旬邑县城找王某的家属要钱未果。她说,“王某服刑去了,其家属不管,我一个月才挣2000多元,不吃不喝,这笔贷款和利息也得还10多年,又害怕又憋屈。”
张艳的丈夫说,自己在村里经营的门店收入也不高,每个月吃慢性病药得花100多元,还有老人孩子要养活,无力承担这笔贷款。
事发后放贷400多万为贷户挽损?
受害人李涛的情况与张艳相似,“我的30多万元,一分也没拿回来。”
13日,李涛对记者表示,他对上述判决不服。他称,判决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列为职务侵占罪的数名受害人的贷款与利息已获退赔,而他、张艳等11人被列为诈骗罪受害人,至今未获退赔,“难道要等到王某出狱?”
蹊跷的是,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13日,丈八寺信用社向王某办理保证贷款180万元,向王某母亲刘某某办理保证贷款299万元,共计发放贷款479万元。贷款发放后立即对涉及的26名客户31笔474.1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归还。目前,王某及其母亲名下的贷款未按季清息已形成不良,预计损失资金422.9万元。
其实,上述已退赔给数名受害人的贷款与利息就是来自王某及其母亲从信合贷的款。李涛、张艳表示,解决后续的退赔问题,信合也应该担负责任,“毕竟王某犯案时是信合的客户经理,审批贷款也得信合领导签字。”
“2022年5月到7月此案已经暴发,王某及其母亲竟还能成功从信合贷款400万元。”走访中,李涛、张艳等人质疑这笔贷款是否合规。当地知情人称,王某家中在旬邑县县城某村有一栋五层的独栋楼房,王某父亲在当地信用社上班,但由谁担保、用什么抵押贷到400多万元,目前不清楚。
13日,记者在旬邑县县城某村了解到,王某家中五层的独栋楼房有房屋处于出租状态。记者见到王某的一名家属,当提及法院判决后,王某之事的后续处理情况,对方连称“不知道”,“他爸气得不管他了。”不过,该家属透露,王某的母亲现在连生活费都拿不出来,在做临时工,一个月挣一千多块钱,王某的父亲在当地信用社正常上班,“还扣着工资呢。”
14日上午,对于事发后“丈八寺信用社向王某及其母亲放贷400多万元”是否合规,旬邑信合有关部门负责人并未正面回应。
该负责人解释,2022年7月6日案发后,信合走访受害贷户了解到,贷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贷款,王某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为了维护贷户的权益利益,尽力为贷户挽损,才让王某及其家人贷款,负债还钱。”
该负责人表示,“这笔贷款到底合不合规,其实就看王某及其母亲能还(这笔贷款)不。这笔贷款(信合)有损失,宁愿(信合去)追踪,减少损失,也要把维护客户的权益利益放在最高点。”他还称,法院认定这笔贷款是王某对受害贷户损失的自愿退赔。
14日下午,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相关回复。
目前,李涛、张艳等人希望能尽快结清他们名下背负的贷款和利息,恢复征信,回归正常生活。